Playbook|夢與實現的掙扎

寫在拒絕了MBA畢業以來第二份新加坡的offer的當天。

有選擇權永遠是luxury的,我總是這樣的告訴自己,但最近的現實是我好像發現我沒什麼能選的,尤其在現階段對於移民不友善的新加坡,不管是這兩年景氣蕭條下許多公民或是PR還沒找到工作所以競爭激烈,又或者是因為鄰近新加坡選舉,所以執政黨不想被在野黨批評保護外國人犧牲本地人,就更不願意批准公司申請外國勞工簽證,相比去年全球不景氣下找到理想的工作變得更加艱難。

但我還是幸運的,就算在艱困的情況下,我還是做到了回亞洲後三個月內拿到offer,也證明了自己在亞太區生活還是有一定的優勢,縱然不是每個offer我都會滿意地接受,也或許是自己的自尊不允許吧。

「你念了INSEAD,又做了以前那幾家global company,你確定要為了工作簽證到regional 公司嗎?」這是我自己心中的自問自答,也是跟業界長輩兼前同事聚會時對方問我的問題,講真的我很痛苦,收到offer的我每天都很痛苦,當你一無所有的時候你覺得你會海納百川,但選擇到你手上的時候,卻做不到一躍而下。

大家簡單的說著騎驢找馬吧,反正底薪給的也不差,但想著把這家公司掛到我的簡歷上,是不是其實給別人的是一個問號而不是多一個選項,我沒有把握。

於是乎我努力的幫自己找的去與不去的理由,反正業務最強的是什麼,sales talk,說服的了我自己似乎就可以,於是我羅列著優點:給我EP讓我明年馬上可以申請PR、讓我看本地的銀行市場增加FSI Coverage、母公司是我以後想要投資的亞洲新興國家,跟老闆打好關係也許有更多投資的機會,然後?然後就沒了。

缺點是:如果以Global company、China Company、Startup、Regional Company 、Local Company這樣的排序了話,這家公司可以說是Tier 4,產品跟domain也是我自己想要逃離的傳統金融領域,更重要的一點是文化基本上應該會很不適應,一開始薪水先low ball我(還好我有先問過這個位子有多少budget),再來離職要兩個月告知(連試用期也是,試用期還六個月),最後有一條競業條款,裡面寫著如果沒有公司的written consent不管是直接或是間接競爭者我都不能在一年內為他們工作,這條直接讓我就不能接受了,科技領域這麼大,你要無限上綱我以後career怎麼辦,嘗試著跟HR談判,他們說「因為我們不希望員工去競爭對手那裡工作」,看到這裡我就嚇瘋again,傳統的亞洲公司思維,你員工就是我的財產,但也沒想到的是,我也是其他公司培養出來的人,你什麼都沒有培養我我也沒有跟你工作過,你只是付我薪水的人,怎麼就要限制我未來的工作權了?我換公司我爸媽都不用同意了,怎麼還需要你同意?

突然回想起一年多前Alibaba Cloud的term都沒有這麼恐怖,我還是一個月就落跑,這裡萬一去了逃不掉,兩邊撕破臉,我還要跟他跑法院,我應該會瘋掉,於是就在擔心受怕找不到下一份工作的情況下感謝了對方。

當然還有一些文化上面細節的不適,就不贅述,畢竟每個公司必有好有壞,只是可能不是很適合我而已。

說到底我這硬脾氣跟爛個性,真的喜歡就會毫不猶豫地奔赴,但如果沒這麼喜歡就會每天擺爛,成也敗也,我還是每天很擔心會沒有找到合適的工作,但是也每天告訴自己,這麼努力就是要有底氣當個有選擇權的人,希望下次發文的時候就是快樂地宣佈已經找到工作,讓人生再進展一點兒。

Fighting 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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